受孕前 10 天用藥,胎兒能要嗎?
還有3個月29歲。我從去年9月準備懷孕,月經周期36天很準時,但是備孕好幾個月一直沒有反應,直到我現在剛剛查出已受孕。我2月17日最后一次來月經,2月22日在朝陽區芍藥居一個叫中西醫結合醫院的婦科做了一次通水手術,并從2月22日至2月25日連續4天輸液(包括五水頭孢唑林及替硝唑氯化鈉),另從2月22日至28日進行婦科四聯治療,只要針對輕度宮頸炎用藥(藥物主要是甲硝唑粉末)。我因月經周期長,所以3月12日是排卵期,這個月我也沒有想到會懷孕所以沒有避孕,3月26日本該來例假,結果沒來,我用早孕試紙一測,發現陽性,應該已經懷孕。 因我排卵前10天用過上述藥物,請問下大夫,這個月懷孕的胎兒能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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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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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娟 醫師
山東省立醫院
三級甲等
普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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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孕前 10 天使用了五水頭孢唑林、替硝唑氯化鈉、甲硝唑粉末等藥物,對胎兒可能有一定影響,包括藥物致畸風險、影響胚胎發育等。但具體情況需綜合多方面因素判斷。 1. 藥物致畸風險:部分藥物可能存在致畸作用,但受孕前 10 天使用,藥物代謝可能已完成,影響相對較小。如替硝唑氯化鈉,動物實驗有致畸性,但人體研究尚不充分。 2. 胚胎發育階段:受孕初期,胚胎處于細胞分裂階段,對不良因素較敏感。但用藥時可能尚未受孕,風險相對降低。 3. 個體差異:不同孕婦對藥物的反應和代謝能力不同,有些可能能較好地耐受,而有些則較敏感。 4. 用藥劑量和時長:連續 4 天輸液及多天的局部用藥,劑量和時長會影響藥物在體內的蓄積和作用。 5. 后續檢查評估:可通過孕期的超聲檢查、唐篩、無創 DNA 檢測等,密切監測胎兒發育情況。 綜合來看,不能簡單判定胎兒一定不能要,建議及時就醫,與醫生充分溝通,權衡利弊,并嚴格按照醫生建議進行產檢和監測。
2024-09-26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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