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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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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芳 副主任醫師
廣東省中醫院
三級甲等
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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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前服用過避孕藥,下個月計劃要寶寶的情況下,不建議現在再次服用避孕藥。這涉及到藥物殘留、內分泌影響、受孕時機、胚胎質量和孕期風險等多種因素。身體健康為重,一旦感到不適,應及時就醫,避免自行診斷用藥帶來的風險。
2014-02-27 09:24
1.藥物殘留:避孕藥在體內代謝需要一定時間,頻繁服用可能導致藥物蓄積。
2.內分泌影響:會干擾體內激素平衡,影響排卵和受孕。
3.受孕時機:不利于把握最佳受孕時間,增加備孕難度。
4.胚胎質量:可能影響卵子質量,從而對胚胎發育產生潛在風險。
5.孕期風險:增加胎兒畸形、發育異常等不良妊娠結局的可能性。
總之,為了順利備孕和寶寶的健康,建議采取其他可靠的避孕方式,避免再次服用避孕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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