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內膜增生復發未生育如何治療
子宮內膜增生要怎么樣治呢?因為兩年前已經刮過一次宮了,現在又復發,我還沒生BB,如果再刮一次的話我怕會影響生育。請各位朋友給予提示,謝謝,麻煩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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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祖洋 醫師
冠縣人民醫院
二級甲等
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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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內膜增生是由于子宮內膜受單一雌激素持續作用,缺乏孕激素拮抗導致的。對于未生育且復發的患者,治療方法包括藥物治療、刮宮治療、放置曼月樂環、調整生活方式、定期復查等。 1.藥物治療:可使用孕激素類藥物,如地屈孕酮、醋酸甲羥孕酮等,有助于調節激素水平,抑制內膜增生。需遵醫囑使用。 2.刮宮治療:若病情需要,可再次刮宮,但要注意盡量減少對子宮的損傷。 3.放置曼月樂環:通過緩慢釋放孕激素,作用于子宮內膜,抑制增生。 4.調整生活方式:保持規律作息,避免熬夜,均衡飲食,適當運動,減輕壓力,有助于內分泌平衡。 5.定期復查:密切監測子宮內膜情況,以便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總之,對于未生育且子宮內膜增生復發的患者,應綜合考慮各種治療方法的利弊,在醫生的指導下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案,以保護生育功能,促進康復。
2025-02-07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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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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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慶松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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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方案:1.治療原則子宮內膜不典型增生的治療,首先要明確診斷,查清不典型增生的原因,是否有多囊卵巢、卵巢功能性腫瘤或其他內分泌功能紊亂等。有上述任何情況者應作針對性的治療。同時對子宮內膜不典型增生即可開始對癥治療,采用藥物治療或手術治療。這兩種治療方案的選擇應根據年齡、內膜增生的類型、對生育的要求等而有不同的處理方案。年輕切盼生育者,要防止過分診斷,過分處理。內膜增生這一組病變的過分診斷為腺癌以至過分處理并非罕見,診斷未能肯定即切除其子宮將是非常錯誤的。在臨床實踐中,這種錯誤卻不乏其例。如果病理醫師并不知道患者有生育要求,臨床醫師也未加強調,則誤診誤治的情況可能在所難免。所以,對于年輕未育婦女內膜活檢的診斷,如發現有可疑,應有多位專家會診,在盡可能的范圍內,明確內膜增生或內膜腺癌的鑒別診斷。①子宮內膜單純增生及復雜增生:A.年輕患者:多為不排卵性功血,應測基礎體溫,確為單相不排卵者,可采用促排卵治療。B.生殖期:一般刮宮一次即可控制出血,如刮宮后仍有出血,應行宮腔鏡檢及B超以除外黏膜下肌瘤或其他器質性病變。生殖期也可能有不育并臨床表現為不排卵的多囊卵巢綜合征者,則按多囊卵巢綜合征治療。②內膜不典型增生:年輕或生殖期盼生育者:藥物治療。不典型增生是潛在惡性的癌前病變,如果不治療,20%將發展癌。但癌發生在年輕患者較為少見,而且,對年輕及生殖期患者,藥物治療效果好。故可選擇藥物治療,以保留生育機能。2.藥物治療 (1)促排卵藥物:促排卵藥物有舒經酚及絨促性素。一般多用于子宮內膜輕度不典型增生患者。氯米酚用量50~100mg,1次/d,周期第5~9天服用,必要時用藥期也可延長2~3天。 (2)孕激素類藥物:孕激素類藥物可以抑制雌激素引起的子宮內膜增生。其作用機制: ①通過下丘腦及垂體而抑制排卵及垂體促性腺激素的分泌,使血清E2水平下降相當于早濾泡期。 ②減少子宮內膜的雌激素核受體水平。 ③抑制子宮內膜DNA合成。 ④增加雌二醇脫氫酶及異檸檬酸脫氫酶活性,從而增加雌二醇向雌酮等活性較弱的雌激素轉化。 常用的孕激素有黃體酮、己酸羥孕酮、甲羥孕酮(安宮黃體酮)和醋甲孕酮。 用藥方法及用藥劑量根據內膜不典型增生的程度不同而有區別,輕度不典型增生可以黃體酮30mg肌注,周期第18天或20天開始,共用藥5~7天,使內膜轉化為分泌期。以后徹退出血行經時,使增生的內膜脫落。中度或重度不典型增生者,不取周期性用藥方法,而連續性應用。各作者所報道的激素用量不一致,甲羥孕酮(安宮黃體酮)劑量小者僅有10~30mg/d,劑量大者為200~800mg/d。醋甲孕酮40~160mg/d、己酸羥孕酮125mg/隔天1次。必須堅持持續用藥,斷斷續續的間隔用藥將極大的影響效果。 (3)達那唑是一種乙炔基睪丸酮(ethinyl-testosterone)的衍生物,是治療內膜異位癥的常用藥物。對子宮內膜有較強的抗增殖作用。以200mg/d的劑量治療3個月,對子宮內膜增生有明顯效果。 (4)棉酚是我國用來治療子宮內膜增生性功能性子宮出血及子宮內膜異位癥的有效藥物。其作用機制是抑制卵巢,而且對子宮內膜也有特異的抑制作用。治療后,內膜病理形態呈高度萎縮,超微結構有明顯退性變。北京協和醫院用棉酚治療內膜不典型增生已觀察到初步效果。有1例不典型增生,用舒經酚后內膜不典型增生有所好轉,但仍有反復。用棉酚治療8個月,內膜萎縮,以后很快受孕,順產一男孩。 (5)GnRH促效劑先導致血液促性腺激素水平大幅度升高,繼之垂體中促性腺激素庫存衰竭,而抑制垂體,使雌二醇水平降至絕經后水平。故也可用于子宮內膜不典型增生。 以上諸藥,均以三個月為一療程。每完成一個療程即刮宮或取子宮內膜作組織學檢查,根據對藥物的反應,或停止治療,或對藥物的劑量酌量增減。治療期限不一致。3個月、6個月、9個月、12個月不等,平均9個月。其區別與發病的潛在病因的輕重有關。可根據定期內膜活檢的結果指導藥物的劑量及用藥的期限。 3.藥物治療過程中的病情監測在藥物治療時,必須重視在治療過程中對內膜不典型增生的監測。 (1)病情的監測可指導用藥方案:有些內膜不典型增生的年輕患者,其不排卵或黃體不足等現象是由于下丘腦垂體卵巢軸中某些環節有所欠缺或不平衡。這種情況多延續很長時間,北京協和醫院有些病例,病程長達8年、10年及15年不等。經過治療后,排卵功能及增生的內膜,雖然會有所好轉,甚至有些不育的病例得以受孕生育,但停藥后,又復不正常,經屢次刮宮,內膜均有不典型增生表現,需要階段性或經年累月的長期不斷的治療。堅持長期藥物治療尚有預防癌變的作用。在這漫長的過程中,藥物劑量及用藥期限的選擇,必須有所遵循。一般用藥3個月為一療程,每完成一個療程即刮宮或取子宮內膜作組織學檢查,以監測藥物反應,作為用藥的根據。如果用藥效果好,內膜腺體將表現分泌期或萎縮性改變,間質細胞蛻膜樣變以及鱗狀上皮化生。內膜既已轉化正常,即可停用孕激素類藥物。對于不育患者,立刻換用促排卵藥物增加受孕機會。如果內膜對藥物反應不好,需加大藥物劑量,繼續治療。忽略了對藥物反應的監測,有可能治療過分或治療不足。 (2)病情的監測可協助鑒別診斷內膜不典型增生與高分化腺癌:子宮內膜癌與內膜不典型增生雖然在組織病理形態上各有其特點,但重度不典型增生與高分化腺癌的鑒別,單憑刮宮所取內膜的病檢結果,有時很難做出正確判斷。而這兩種情況對藥物治療反應會有所不同,可作為鑒別診斷的參考。 (3)病情的監測可以及早發現頑固性病例并注意癌變:內膜不典型增生的癌變率雖然僅僅10%~15%左右,但對于長期不愈的頑固型病例,更應提高警惕,及早發現及早處理。 4.藥物療效Lindahl(1990)報道89例子宮內膜增生,經大劑量孕激素治療后,96.7%內膜恢復正常。藥物治療內膜不典型增生及高分化腺癌的病變消失率見表4。孕激素治療后內膜病變的消失率以孕激素治療不典型增生的反應較好,病變消失率可達70%~94%。高分化癌的反應較差;但其病變消失率亦可達60%~75%。 5.孕激素治療后的妊娠孕激素治療后,當內膜有好轉而停用孕激素后,應及時考慮促排卵或其他醫療技術助孕,防止內膜增生或高分化癌再度復發。據表4所示的6組病例,治療后均有受孕分娩的報道。Kimmig(1995)與Keike曾各報道以孕激素治療內膜高分化癌后,行試管嬰兒或配子種植助孕而成功受孕,其中1例并為三胎分娩。Kurman組(1985)40歲以下患者經治療后,25%有足月分娩。北京協和醫院治療后有8例妊娠,占保留子宮的30%。內膜增生的嚴重程度對受孕率有一定的影響。復合增生者受孕成功率高,輕度不典型增生次之,中度不典型增生及重度不典型增生受孕率較低。
2016-03-02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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