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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浩慶 醫師
肇慶市大旺開發區醫院
一級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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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空腹全血血糖為3.9~6.1毫摩爾/升(70~110毫克/分升),血漿血糖為3.9~6.9毫摩爾/升(70~125毫克/分升)。飯后1小時,血糖可上升到10毫摩爾/升(180毫克/分升,于餐后2小時恢復至7.8~8.9毫摩爾/升(140~160毫克/分升)。所以人們每天三頓飯后,各有2小時血糖升高(共6小時),其余18小時都在空腹血糖水平。其臨床意義如下:1)空腹全血血糖≥6.7毫摩爾/升(120毫克/分升)、血漿血糖≥7.8毫摩爾/升(140毫克/分升),2次重復測定可診斷為糖尿病。因此,空腹血糖顯著增高時,不必進行其它檢查,即可診斷為糖尿病。3)當空腹全血血糖在5.6毫摩爾/升(100毫克/分升)以上,血漿血糖在6.4毫摩爾/升(115毫克/分升)以上,應做糖耐量試驗。倘若有明顯的糖尿病癥狀,應先做餐后2小時血糖測定。4)正常人在餐后2小時的全血血糖不超過5.6毫摩爾/升(100毫克/分升),血漿血糖不超過6.4毫摩爾/升(115毫克/分升)。若餐后2小時的全血血糖≥7.8毫摩爾/升(140毫克/分升),血漿血糖≥8.9毫摩爾/升(160毫克/分升)時,可診斷為糖尿病。
2016-02-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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