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未愈,31 歲,何時能要孩子?
我已經被查出肺結核半年,現在我三十一歲了,很想要一個孩子,可是我的病沒有好,請問我要等到什么時候才能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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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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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立靜 醫師
中原油田醫療衛生服務中心光明醫院
一級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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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結核患者想要孩子,需要綜合考慮病情的控制情況、治療藥物的影響、身體的整體健康狀況、結核是否具有傳染性以及停藥后的恢復時間等。 1. 病情控制:肺結核必須經過規范治療,癥狀明顯改善,如咳嗽、咳痰、發熱等消失,肺部病灶穩定或吸收良好。 2. 治療藥物:常用抗結核藥物如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可能對生殖細胞有潛在影響,需停藥足夠時間以減少致畸風險。 3. 身體狀況:患者身體應恢復良好,營養充足,免疫力正常,能承受妊娠帶來的生理變化。 4. 傳染性:確保結核桿菌不再排出體外,不具有傳染性,避免傳染給胎兒。 5. 停藥時間:一般建議停藥半年到一年后再考慮懷孕,以便身體充分代謝藥物殘留。 總之,肺結核患者在計劃懷孕前,一定要到醫院進行全面的評估和檢查,聽取醫生的專業建議,以確保自身和胎兒的健康。
2024-12-24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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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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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宗彥 主治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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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您的描述及臨床資料分析,考慮是等病變好轉后即可懷孕
2015-11-18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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