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次例假 7 月 8 日,28 日吃緊急避孕藥后 8 月 1 日查出懷孕,孩子能要嗎?
我最后一次例假是7月8日,7月28日的時候吃了緊急避孕藥,8月1號抽血驗出懷孕,小孩能不能要?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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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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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偉 醫師
山東省立醫院
三級甲等
耳鼻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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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緊急避孕藥后意外懷孕,孩子是否能要需綜合多方面因素判斷,包括避孕藥類型、用藥時間、胚胎發育情況、孕婦身體狀況及個人意愿等。 1. 避孕藥類型:不同緊急避孕藥成分和作用機制有差異。如左炔諾孕酮類相對較安全,米非司酮類風險可能稍高。 2. 用藥時間:受孕后的 2 周內,藥物對胚胎的影響通常是“全或無”,即要么無影響,要么導致流產。 3. 胚胎發育情況:通過 B 超等檢查,觀察胚胎有無胎芽、胎心,發育是否正常。 4. 孕婦身體狀況:孕婦的年齡、健康狀況、既往孕產史等也會影響決策。 5. 個人意愿:孕婦及家屬對生育風險的接受程度和生育期望。 綜合考慮以上因素,建議及時就醫,與醫生充分溝通,權衡利弊后再做決定。
2024-09-29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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