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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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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允渠 主治醫師
棗莊礦務局滕南醫院
二級甲等
放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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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 38 周做 B 超不能用于鑒定胎兒性別。我國法律明確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這一規定旨在維護人口性別平衡、促進社會和諧發展,保障男女平等。 1. 法律規定:我國嚴禁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這是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平的重要舉措。 2. 社會意義:保持人口性別比例平衡,有利于社會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避免因性別失衡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 3. 倫理道德:尊重每一個生命,無論性別,都是對生命尊嚴的維護,也是人類文明和道德的體現。 4. 醫療目的:B 超在孕期的主要作用是監測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胎位、胎盤、羊水等,以確保母嬰健康。 5. 平等觀念:摒棄重男輕女的陳舊觀念,男女平等,每個孩子都應被平等對待和珍視。 總之,懷孕 38 周做 B 超應關注胎兒的健康狀況,而非性別。我們應遵守法律,樹立正確的生育觀念,共同營造一個公平、和諧、健康的社會環境。
2024-12-06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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