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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起濤 主治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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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歲、體重 35 斤的兒童能否服用 12 克一袋的感冒清熱顆粒,需要綜合考慮兒童的年齡、體重、病情、藥物成分及兒童的個體差異等因素。 1. 年齡因素:6 歲兒童的肝腎功能尚未完全發育成熟,對藥物的代謝和排泄能力相對較弱。 2. 體重因素:35 斤的體重在該年齡段屬于正常范圍,但體重只是用藥參考因素之一。 3. 病情因素:感冒的嚴重程度不同,用藥需求也不同。輕度感冒可能不需要用藥,而癥狀明顯時才考慮。 4. 藥物成分:感冒清熱顆粒中的成分可能對兒童產生不同影響,如某些成分可能引起胃腸道不適。 5. 個體差異:每個兒童對藥物的反應和耐受性不同,有的可能較敏感。 總之,對于 6 歲、體重 35 斤的兒童是否能服用 12 克一袋的感冒清熱顆粒,不能簡單判斷。建議先帶孩子就醫,由醫生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同時,兒童感冒還可選用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雙黃連口服液、蒲地藍消炎口服液等藥物,但需遵醫囑使用。
2024-10-29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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