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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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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偉強 主治醫師
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
三級甲等
中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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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同胞、叔(伯、姑)與侄(女)、舅(姨)與外甥(女)、表兄弟(妹)、堂兄弟(妹)之間。三代(或五代)以內有共同祖先的男女結婚,會使后代死亡率增加,常出現癡呆、畸形和遺傳病,故不提倡結婚。因為近親夫婦易從共同祖先那里獲得較多的相同基因,這就容易使有害基因相對集中,加重有害基因對子代的危害。據世界衛生組織估計,每個人都約有5~6個隱性致病基因,如果兩個相同的隱性致病基因加在一起,就成純合子而使后代發病。
2017-05-16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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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問是開放提問,不一定是原來醫師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