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產期心臟病能再次懷孕嗎
心慌氣短,不能活動,有早搏,間歇,心電圖查不出異常,心臟B超也沒有異常。2006年9月剖腹產,2006年7月心慌氣短,不能活動,剖腹產后3天,心慌氣短,發燒。經內科檢查是圍產期心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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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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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起濤 主治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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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一般要先治療了病情穩定一些了在懷孕才安全。
2016-02-15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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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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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立靜 醫師
中原油田醫療衛生服務中心光明醫院
一級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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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心臟病能否負擔妊娠和分娩,可根據心功能以及有無心衰病史決定。心臟病患者懷孕,對胎兒也有影響。患心臟病孕婦子宮瘀血,氧氣供應不足,胎兒生長發育遲緩,容易發生早產,有心衰者早產率過達42.9%。心臟病人的胎兒死亡率也高于正常人。
2016-02-1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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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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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龍 醫師
邢臺市威縣第二人民醫院
二級甲等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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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末期或產后大約2~20周出現呼吸困難、血痰、浮腫等心力衰竭癥狀而既往無心臟病者稱圍產期心臟病。藥物治療方面,糾正心力衰竭可有以下三種方法:1.以血管擴張藥為主:可用巰甲丙脯酸25毫克/次,3次/日;消心痛10毫克/次,3次/日,硝苯吡啶10毫克/次等。2.利尿劑:可用雙氫克尿噻25毫克/次,3次/日等,間斷給藥,同時注意補鉀補鎂。3.強心劑:慎用或小劑量應用,如:西的蘭0.2毫克加入10%葡萄糖20毫升靜注,每日一次等。對有栓塞的病例應用抗凝劑。
2016-02-14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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