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 4 個月吃羅紅霉素后想引產,為何要開證明?
我現在懷孕4個月了,得病半個多月了,吃了羅紅梅素膠囊,醫生一直建議我不要這個孩子,我現在也不想要了,想引產可以嗎?孩子不太好引產為什么還要開證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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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國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中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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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 4 個月時因服用羅紅霉素醫生建議引產,引產需開證明主要涉及法律規定、醫療風險、倫理考量、保障孕婦權益、維護醫療秩序等方面。 1. 法律規定:引產證明是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確保引產行為合法合規。 2. 醫療風險:引產手術存在一定風險,如出血、感染、子宮損傷等,開證明有助于醫生更謹慎評估和準備。 3. 倫理考量:胎兒已發育到一定階段,引產涉及生命倫理問題,證明可促使孕婦深思熟慮。 4. 保障孕婦權益:避免孕婦因沖動或不當因素做出錯誤決定,保障其未來生育權利和身心健康。 5. 維護醫療秩序:防止隨意引產,規范醫療行為,保障醫療資源的合理使用。 總之,引產開證明是為了在法律、倫理、醫療等多方面保障孕婦和社會的利益,確保引產決策的慎重和合理性。
2025-02-17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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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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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慶福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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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不流產,繼續懷孕。病原治療強力霉素、四環素、消炎就可以。
2015-12-22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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