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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保福 主治醫師
威縣常屯衛生院
一級甲等
婦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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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親屬關系屬于近親范疇,從醫學和遺傳學角度來看,不建議結婚。因為近親結婚可能會增加某些遺傳疾病的發生風險,如先天性心臟病、血友病、白化病、苯丙酮尿癥、脊柱裂等。 1. 遺傳疾病風險:近親結婚會使相同的有害基因在后代中相遇和純合的機會增加,從而增加遺傳疾病的發病幾率。 2. 基因多樣性減少:近親結婚不利于基因的多樣性,可能導致后代適應環境變化的能力下降。 3. 家庭負擔加重:一旦生育有遺傳疾病的孩子,會給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和精神負擔。 4. 社會影響:也可能對社會資源造成一定的消耗。 5. 法律規定:部分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對近親結婚有限制和規定。 綜合考慮,為了后代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不建議有這種親屬關系的兩人結婚。
2025-01-09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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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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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起濤 主治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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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況是屬于四代近親的,我國婚姻法規定三代以內血親禁止結婚。,要超過五代結婚比較好。醫生詢問:
2015-12-10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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