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嬰幼兒可以選擇母乳喂養因為母乳中營養比較全面,但要注意讓乳母攝取充足的維生素A和維生素D,還可從嬰兒出生后1~2周開始,每日給服維生素D500~1000國際...詳細 »
- Q:
- A:
營養不足能引起低血糖,尤其在消瘦型多見;低體溫,在嚴重消瘦型伴低體溫死亡率高;主要由于熱能不足引起;貧血等并發癥。詳細 »
- Q:
- A:
在液體和電解質不平衡糾正后,營養不良的治療取決于腸道吸收功能的損害程度,如果腸道吸收功能不良,可以根據需要采用中心靜脈營養或外周靜脈營養,前者保留時間長,輸...詳細 »
- Q:
- A:
孩子臉色發黃一般多見于飲食不好、營養不良、貧血、肝膽病變等引起,可以到兒科就診做一下血常規、肝功等檢查,根據檢查選擇治療。平時注意飲食營養,不要偏食。詳細 »
- Q:
- A:
嬰幼兒可以選擇母乳喂養因為母乳中營養比較全面,但要注意讓乳母攝取充足的維生素A和維生素D,還可從嬰兒出生后1~2周開始,每日給服維生素D500~1000國際...詳細 »
- Q:
- A:
營養不良常繼發于一些醫學和外科的原因,如慢性腹瀉、短腸綜合征和吸收不良性疾病。營養不良的非醫學原因是貧窮食物短缺,缺乏營養知識,家長忽視科學喂養方法。詳細 »
- Q:
- A:
營養不足能引起低血糖,尤其在消瘦型多見;低體溫,在嚴重消瘦型伴低體溫死亡率高;主要由于熱能不足引起;貧血等并發癥。詳細 »
- Q:
- A:
營養不足影響食欲,妨礙食物的消化、吸收和利用,并增加機體的消耗。有體重底下、消瘦、生長遲緩等表現。可以選擇適合患兒消化能力和符合營養需要的食物,盡可能選擇高...詳細 »
- Q:
- A:
營養不足能引起低血糖,尤其在消瘦型多見;低體溫,在嚴重消瘦型伴低體溫死亡率高;主要由于熱能不足引起;貧血等并發癥。嬰幼兒可以選擇母乳喂養因為母乳中營養比較全...詳細 »
- Q:
- A:
你說的這種情況實際上就是因為營養沒有跟上而引起的要改變這些情況的話關鍵就是要改善飲食的習慣要適當的多吃些肉特別是血或者是動物內臟都是需要吃的額明白了嗎?詳細 »
- Q:
- A:
你好!此情況建議多食蔬菜補充維生素,避免辛辣食物.建議應用針灸及中藥進行治療觀察為宜,一般效果可以的詳細 »
- Q:
- A:
你好,施尼維他為靜脈補充維生素用藥。適用于經胃腸道營養攝取不足者。成分有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維生素C。所以是適合腸道營養不足的患者的。詳細 »
- Q:
- A:
可引起指甲脫落的原因很多,較常見的是甲癬.建議盡快去醫院的皮膚科就診,先明確病因,然后再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治療林賽氏指甲:指甲近甲尖的一半呈粉紅色或褐色,近甲...詳細 »
- Q:
- A:
你好,營養不足與大便性狀似乎是沒有什么直接的關系吧。詳細 »
- Q:
- A:
你好,這種情況可能是會因為營養不足而影響大腦的能量供給,進而導致出現記憶力下降的。所以你現在是人生的關鍵期,學習壓力巨大,更是需要盡可能保障營養攝入的,不能...詳細 »
- Q:
- A:
脾是后天之本,腎是先天之本,要補的話,就先從這兩個方面開始。出了用歸脾丸、六味地黃丸之類的藥物補之外,可以采用食療的方法。多吃一些補脾和補腎的食物。山藥,豆...詳細 »
- Q:
- A:
與營養不良沒有關系的,這個是早孕反應的,是正常現象。一般懷孕6周左右,有類似感冒初期的癥狀,疲勞無力,胸脹,惡心,嚴重的有嘔吐的情況。但是癥狀不是絕對的,有...詳細 »
- Q:
- A:
患者你好!就是說您腳踝以下的末梢神經突然的緊張,引起您說的“跳動感”.從病情分析,癥狀肢體,病在脊髓.你需要一次性做脊髓磁共震檢查排除器質性病理改變再行治療...詳細 »
- Q:
- A:
你好,坐月子營養不足是有可能留下后遺癥的,可能會出現體虛乏力,血壓低,低血糖等,需要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睡眠,增加營養。詳細 »
- Q:
- A:
成片的脫發也叫斑禿,原因不明,其中維生素缺乏可導致脫發,可服用維生素B1、維生素E和胱氨酸治療,局部用生姜摩擦刺激毛囊再生。詳細 »
- Q:
- A:
你好,厭食是指小兒較長時期見食不貪,食欲不振,甚則拒食的一種常見的病證。辨證應辨病在脾或在胃。在胃者,以胃陰不足為主,證見厭食而口干多飲,大便干結,舌紅少津...詳細 »
- Q:
- A:
你好,建議你多次紅棗,黃芪,西洋參,可以泡茶喝!缺鈣的話,建議吃鈣鎂片,一定能要補鈣,因為鈣在食物里面的吸收有限,推薦使用拿出來的鈣鎂片,吸收好,含量也高,...詳細 »
- Q:
- A:
這種情況主要是體質差引起,建議多活動。活動能增加食欲,提高抵抗力。詳細 »
- Q:
- A:
你好升丐可能導致出現惡心、嘔吐、頭暈、輕度的面部潮紅伴發熱感這些不良反應與劑量有關靜脈注射比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給藥更常見也有可能出現罕見的多尿和寒戰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