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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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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祎 主任醫師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三級甲等
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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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產后使用祛疤痕藥的時間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傷口愈合情況、個人體質、所用藥物特性等。若出現異常,應及時就醫。健康問題不容忽視,身體稍有不適即應就醫,聽從醫生的專業建議進行治療。
2019-11-22 16:11
1.一般來說,剖腹產后傷口完全愈合,通常在術后10-14天左右,可開始使用祛疤藥,如硅酮凝膠、積雪苷霜軟膏。
2.個人體質不同,若為疤痕體質,可能需要更晚使用,以免影響傷口恢復。
3.傷口有紅腫、滲出等感染跡象時,需先治療感染,待恢復后再用祛疤藥。
4.使用祛疤藥期間,需密切觀察皮膚反應,如有瘙癢、紅腫等不適,應停止使用。
5.遵循醫囑選擇適合的祛疤藥,切勿自行增減用藥或更換藥物。
總之,剖腹產后使用祛疤藥的時間不是絕對固定的,要綜合多種情況判斷,以達到理想的祛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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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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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昕 醫師
安徽省立醫院
三級甲等
PET-CT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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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剖腹產半年 后可以外用祛疤痕的藥,剖腹后疤痕是會隨著時間慢慢淡化的,平時保持好傷口干爽清潔衛生就行了。
2014-04-14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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