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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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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建軍 主任醫師
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三級甲等
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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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產前檢查和產前診斷都是保障母嬰健康的重要環節,但在目的、方法、適用情況等方面存在差異。若感身體不適,請立即尋求專業醫療幫助,遵循醫生指導進行治療,切勿隨意服藥。
2013-12-18 20:49
1.目的不同:產前檢查旨在監測孕婦和胎兒的一般健康狀況,如孕婦體重、血壓、胎兒發育等;產前診斷則是針對可能存在的胎兒異常進行確診。
2.時間節點:產前檢查貫穿孕期;產前診斷常在特定孕周進行,如唐篩在孕15-20周。
3.方法多樣:產前檢查包括常規體格檢查、超聲等;產前診斷有羊水穿刺、無創DNA檢測等。
4.針對性:產前檢查普遍適用;產前診斷針對高危孕婦,如家族遺傳病史。
5.結果意義:產前檢查結果用于指導孕期保健;產前診斷結果決定胎兒的進一步處理。
總之,產前檢查是基礎,產前診斷是進一步的精準篩查,兩者相互配合,為母嬰健康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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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首次產前檢查? 妊娠明確后的首次產前檢查應在孕20周前進行。全身檢查包括觀察發育、營養、精神狀態;注意步態;測量身高、體重、血壓;檢查心肺的視、觸、叩、聽;肝脾觸診;檢查乳房發育情況,乳頭大小、有無凹陷;檢查脊柱及下肢有無畸形;檢查有無浮腫。平時應注意營養和休息,避免性生活過頻;進食富含維生素、蛋白質及微量元素的食物。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