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歲女末次月經 2 月 20 日,服毓婷后月經未到,若懷孕能要嗎
女,26歲,2月20日末次月經,3月12日,16日同房,17日吃的毓婷,至今月經沒來,如果懷孕了,能要嗎?據了解,月經周期內吃不影響,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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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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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樹杰 主任醫師
呼和浩特市第一醫院
三級乙等
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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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緊急避孕藥后月經推遲,若懷孕,孩子能否保留需綜合多方面因素判斷,包括服藥時間、藥物代謝、胚胎發育、個體差異、產檢結果等。 1. 服藥時間:緊急避孕藥毓婷的主要成分是左炔諾孕酮。如果在受精卵著床前服用,一般影響較小。 2. 藥物代謝:左炔諾孕酮在體內代謝較快,通常短時間內可排出體外。 3. 胚胎發育:懷孕早期,胚胎有“全或無”的特點。若未受影響,可正常發育;若受影響,可能自然流產。 4. 個體差異:不同女性對藥物的反應和耐受程度不同。 5. 產檢結果:后續需密切進行產檢,如超聲檢查、唐篩、無創 DNA 等,評估胎兒發育情況。 綜合來看,不能簡單判定服用毓婷后懷孕的胎兒一定能要或不能要,應根據具體情況,在醫生指導下謹慎決定。
2024-12-0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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