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歲女性抑郁癥治療 3 個月后復查能查出嗎?
病友年齡:61歲
病友性別:女
病情描述:我母親患抑郁癥,已經治療3個月,后來再去醫院做檢查還能檢查出來病癥嗎?抑郁癥再次復發,有自殺情緒,要跳樓不吃飯不吃藥不說話。
你想解決什么問題:這種程度的抑郁癥在治療后3個月再去醫院做檢查還能檢查出來病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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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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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莎莎 藥師
廣州銀翔醫院華南黃褐斑特診中心
其他
藥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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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癥是一種常見的精神障礙,其癥狀多樣,包括情緒低落、興趣減退、睡眠障礙等。對于治療 3 個月后的復查,能否查出病情取決于多種因素,如治療效果、癥狀殘留情況、患者配合程度、心理評估工具的準確性、疾病的復雜性等。 1. 治療效果:如果前期治療有效,癥狀明顯改善,可能在復查時仍能發現一些殘留癥狀,但整體病情會較之前減輕。 2. 癥狀殘留:部分患者可能仍存在某些隱匿的癥狀,如內心的消極想法,這可能在復查中被檢測到。 3. 患者配合:患者在復查時如實表達自身感受和癥狀,有助于準確判斷病情。 4. 評估工具:不同的心理評估量表和檢查方法可能會影響結果的準確性。 5. 疾病復雜性:抑郁癥可能伴有其他精神障礙,增加了診斷的復雜性。 總之,抑郁癥治療 3 個月后的復查有可能查出病情,但具體結果需綜合多方面因素判斷。患者和家屬應積極配合醫生,以便更好地了解病情和調整治療方案。
2024-12-05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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