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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zhí)業(yè)醫(y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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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勇 副主任醫(yī)師
惠州市中心人民醫(yī)院
三級甲等
腎臟內科二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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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病患者治療期間懷孕,孩子能否要取決于多種因素,包括腎病類型及嚴重程度、所用藥物、腎功能狀況、血壓水平及孕期監(jiān)測情況。當身體出現異常時,應趕緊就醫(yī),聽從醫(yī)生的指導進行診治,不宜擅自用藥。
2012-12-14 21:57
1.腎病類型:如急性腎小球腎炎,病情較輕且恢復良好,對懷孕影響較小;慢性腎病較復雜,需綜合評估。
2.治療藥物:某些免疫抑制劑如環(huán)磷酰胺對胎兒有致畸風險;沙坦類降壓藥也可能影響胎兒發(fā)育。
3.腎功能:若腎功能正常或輕度受損,懷孕風險相對較低;嚴重受損則風險高。
4.血壓水平:血壓控制穩(wěn)定利于妊娠;血壓過高增加孕婦和胎兒風險。
5.孕期監(jiān)測:包括定期產檢、腎功能檢查、血壓監(jiān)測等,及時發(fā)現問題并處理。
總之,腎病患者治療期間懷孕,應綜合多方面因素評估,與醫(yī)生充分溝通,謹慎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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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我們邀請臨床執(zhí)業(yè)醫(y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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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曉義 主任醫(yī)師
南京市婦幼保健院
三級甲等
婦科腫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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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時間用藥產生的后果不同:在卵子受精后1周內用藥,受精卵尚未種植在子宮內膜,一般不受藥物影響;如受精1-2周內用藥,受精卵已種植于子宮膜,但組織尚未分化,藥物產生的影響除流產外,并不引起致畸,屬安全期。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藥物對胎兒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不必過分擔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產。受精后3-8周(停經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時期,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屬“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時期不必用藥時堅決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補藥。可用可不用的,或暫時可停藥的,就不用。如必須用藥,一定要在醫(yī)生指導下謹慎安全用藥。如繼續(xù)妊娠,可在懷孕16-20周進行產前診斷(包括B超),進一步了解胎兒生長發(fā)育情況及排除胎兒畸形。
2012-12-14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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