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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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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云先
昆明神康癲癇醫院
癲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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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上可根據癲癇病發作的類型選用抗癲癇病藥物進行診斷治療,一旦找到可以完全控制癲癇疾病發作的藥物和合適的劑量,就可以不間斷的應用。一般應于想疾病的發作完全控制后,如無不良反應再繼續服用3到5年,方可考慮停藥。目前多主張用一種藥物進行診斷治療,確認單藥診斷治療失敗后,方可加用第2種藥物輔助治療。如失神癲癇病發作或者是肌陣攣發作無法用使用單藥控制的癲癇病患者,可合用乙琥胺和丙戊酸鈉,或其一加用苯二氮類可有效。對混合型癲癇病可以根據發作類型聯合用藥,但以不超過3種藥物為宜。
2018-12-07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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