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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印亮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理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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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做試管嬰兒不可以選擇胎兒性別。這是基于法律規定、倫理原則、社會影響、醫學目的和技術限制等多方面的考量。 1. 法律規定:我國法律明確禁止任何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行為,試管嬰兒技術也需遵守此規定。 2. 倫理原則:生命的誕生應是自然且平等的,選擇胎兒性別違背了倫理道德的公平和平等原則。 3. 社會影響:允許選擇胎兒性別可能導致人口性別比例失衡,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 4. 醫學目的:試管嬰兒技術的初衷是幫助那些有生育困難的夫婦實現生育愿望,而非用于選擇胎兒性別。 5. 技術限制:從技術層面來說,雖然試管嬰兒技術可以篩選胚胎,但主要是為了排除遺傳疾病等醫學原因,而非用于性別選擇。 總之,試管嬰兒技術應當在合法、合規、符合倫理道德的框架內運用,以造福有生育需求的夫婦。
2024-09-17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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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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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曉燕 主任醫師
中山大學附屬第六醫院
三級甲等
生殖醫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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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不允許選擇胎兒性別。只有在為了排除以性連鎖的疾病等特殊情況下,為了排除異常的胎兒出生時,才會考慮選擇胎兒性別。
2024-09-18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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