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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乾忠 副主任醫師
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
三級甲等
白內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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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小孩剛散瞳驗光顯示散光 450 度,一星期后去異地醫院復查是否需要再次散瞳,這取決于多種因素,如散瞳間隔時間、孩子眼部狀態、驗光目的、上次散瞳類型、不同醫院的診療習慣等。 1.散瞳間隔時間:通常短時間內再次散瞳可能不太必要,但間隔一周也需綜合其他情況判斷。 2.孩子眼部狀態:若孩子眼部情況穩定,上次散瞳后無明顯不適,可能對再次散瞳影響較小。 3.驗光目的:如果是為了精確配鏡或監測病情變化,醫生可能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散瞳。 4.上次散瞳類型:不同類型的散瞳藥作用時間和恢復情況不同,這會影響再次散瞳的決策。 5.醫院診療習慣:不同醫院對于此類情況的處理方式可能存在差異。 總之,是否需要再次散瞳,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由醫生根據孩子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建議家長帶孩子到正規眼科醫院就診,以獲得準確的診斷和合適的治療方案。
2025-04-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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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立軍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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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度的規則散光,如無視疲勞或視力減退,則不必治療;如果出現視疲勞及視力減退,盡管度數不高,也必須用圓柱鏡矯正,而且須經常戴用。如果圓柱鏡度數過高,患者不能立即接受,可先給予低度矯正,以后逐漸增加圓柱鏡片的度數。治療應以既提高視力,又能耐受,不頭暈、不惡心為原則。不規則散光矯正起來比較困難,療效常不滿意,可試戴隱形眼鏡,部分患者可以得到較好的效果。
2016-01-31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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