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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沛 主治醫師
南陽市第一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五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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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說來,懷孕需要二百八十天,醫學上把二十八天算做了一個產科月,懷孕四十周,即為十個產科月(故又稱“十月懷胎”)。計算預產期是人最末一次月經來潮的第一天算起,月份數加九或減三,日期數加七。如果準媽加十五即為農歷的預產期。預產期的計算僅是一種大致的估計。根據產婦的實際情況來看,前后可能相差七天左右。如果平時月經,周期短,不足一個月,臨產的日子多半在預產期前;若平時月經周期長,在四十天左右,臨產的日子多半在預產期后
2016-01-20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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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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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東銀 醫師
安都衛生院
一級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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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你好,如果既往月經規則,月經周期是30天左右,末次月經是2011年5月28日,預產期應該是2012年3月7日左右。
2016-01-19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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