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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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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斌 主任醫師
江蘇省中醫院
三級甲等
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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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未滿4周歲使用某種藥物,可能涉及過敏、藥效、副作用、使用方法、后續觀察等問題。若身體出現不適癥狀,請趕快就醫,按照醫生的指導進行治療,切勿自行用藥。
2018-09-01 09:41
1.過敏:觀察用藥后有無皮疹、瘙癢等,如有應停藥。
2.藥效:藥物作用因人而異,需觀察癥狀改善情況。
3.副作用:可能有胃腸道不適、頭暈等。
4.使用方法:嚴格遵醫囑,不可自行增減用量。
5.后續觀察:癥狀未減輕需及時就醫。
總之,給寶寶用藥要謹慎,密切觀察,有異常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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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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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濤 主治醫師
河北省邢臺市威縣人民醫院
二級甲等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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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排除是藥物過敏,晚上的最后一次藥膏不可以點.
2016-01-14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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