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闌尾炎的手術,因牽涉的腸道較少,在肛門排氣后即可進食流質食物,逐漸過渡到正常飲食。不能確定你所描述的十二指腸手術是哪一類的手術,因為有可能牽涉到膽管、腸道的...詳細»
- Q:
- A:
你好:考慮是慢性胃腸炎建議口服中藥治療配合穴位埋線法治療效果很好平時少吃些辛辣生冷的食物詳細»
- Q:
- A:
患者在飲食上忌食辛辣刺激的食品,應多吃高纖、低脂飲食及加強維他命C、E的補充。此病的病人應盡量戒煙。這樣做還是可以抑制下您的病情。祝您早日康復!詳細»
- Q:
- A:
闌尾炎主要是因為闌尾由于阻塞等原因引起的化膿型感染.這種情況是很容易復發的,一般的急性闌尾炎都需要手術治療的.詳細»
- Q:
- A:
您好,闌尾炎是指闌尾由于多種因素而形成的炎性改變,臨床上常有右下腹部疼痛、體溫升高、嘔吐和中性粒細胞增多等表現。一般輸液治療,可以痊愈的,首選是青霉素,吃藥...詳細»
- Q:
- A:
傷口不易愈合,常見于糖尿病導致。建議做空腹血糖,血脂,肝腎功能檢查明確診斷。詳細»
- Q:
- A:
發病原因常見于:(1)闌尾管腔梗阻。在闌尾狹窄的管腔內由于糞石、食物殘渣、毛發團塊、腸道寄生蟲滯留,闌尾發生損傷而腫脹、扭曲。(2)闌尾壁上有豐富的淋巴組織...詳細»
- Q:
- A:
這還是要注意有慢性闌尾炎的可能的,可以外科檢查一般的情況下,還是可以考慮及時的休息還是很不錯的,不要疲勞勞累,還是問題不大的,一般的服藥效果不好,還是可以考...詳細»
- Q:
- A:
闌尾炎切口屬于ii級污染切口,術后容易發生感染,脂肪液化是感染的一種表現。醫生的處置方案很好,可以預防切口下脂肪液化,肉眼看不到的位置很可能已經液化,而且敞...詳細»
- Q:
- A:
傷口感染了。建議中醫中藥外敷治療。邱-醫-堂-活血生肌膏內加生-肌丹帖敷可以活血化瘀、提毒外出、祛腐生肌、清熱解毒;清除壞死組織,殺菌消炎。迅速改善創面周圍...詳細»
- Q:
- A:
您好,一般闌尾炎不會引起胃疼的,您覺得受涼胃疼的話可以喝點姜湯緩解一下試試。引起胃痛的主要原因就是胃炎和潰瘍,應該及時做個胃鏡檢查來確診一下。平時在飲食上要...詳細»
- Q:
- A:
您好,闌尾炎只是一個小手術,整個療程并不用花太多的時間,一般一周左右就可以拆線的,只要你不做什么特別劇烈的運動,并不會影響到您的日常生活,并且胃痛和闌尾的關...詳細»
- Q:
- A:
慢性闌尾缺乏典型的臨床表現,可引起右下腹疼痛和壓痛的病因很多,對慢性闌尾炎的診斷應注意以下幾點: 1、有典型急性闌尾炎病史 反復發作者的以往急性闌尾炎病變...詳細»
- Q:
- A:
您好,腹腔內有胃、小腸、大腸、大網膜等許多器官或組織,正常時其表面很光滑,互不粘連。由于腹腔損傷(如創傷、手術等)或感染(如潰瘍病穿孔、闌尾炎等),破壞了上...詳細»
- Q:
- A:
你好,闌尾炎一般都是急性發作,,疼起來非一般人能忍受的既然你沒什么癥狀,,基本不會得的,,但是還是建議以后吃完東西,,過30分鐘再運動,,會降低得闌尾炎的概...詳細»
- Q:
- A:
建議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觀察病情,咨詢相關醫生才能確診.切勿自己用藥,以免遮掩癥狀,耽誤病情.詳細»
- Q:
- A:
不知道您術后目前多少時間了,如果術后時間還未到12小時,是正常的,因為外科手術會引發一定的神經痛的傳導,如果超出12小時了,那么考慮為腹部感染不知道您是否要...詳細»
- Q:
- A:
你好,可以的。術后一般的三天左右即可通氣的。通氣之后最好是進食一些流食的。應注意少量多餐的,詳細»
- Q:
- A:
您好,這位患者,您這樣的情況建議做做針灸的治療建議:到正規的醫院做做針灸的治療,在醫生的指導下治療詳細»
- Q:
- A:
慢性闌尾炎有可能會引起腰部疼痛的由于慢性闌尾炎炎癥感染發作的時候也可能有放射性的疼痛導致腰痛的可能的哦,但是腰部疼痛不一定是慢性闌尾炎的詳細»
- Q:
- A:
術后病人應食用營養豐富、易于消化的食物。對于年老體弱者,應適當延長吃流質、半流質食物的時間,以利消化。而對于一般病人,在病情穩定好轉后,可給普通飲食飲食宜保...詳細»
- Q:
- A:
闌尾炎屬于腹腔腸道炎癥,手術治療最徹底,如果經抗生素抗炎治療,可以降低白細胞,減輕腹痛和發熱,可以暫時控制癥狀。但是至少暫時緩解,以后因抵抗力降低,隨時可能...詳細»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所述,患者是闌尾手術后出現腸粘連。目前出現嘔吐癥狀。首先對于腹部手術來說,手術后并發癥腸粘連,腸梗阻出現都是意料之中的事,但是一般都不會很嚴重...詳細»
- Q:
- A:
您好,你的闌尾炎疼痛癥狀中醫認為是由于受涼生氣勞損等造成的氣滯血瘀、氣血不通疼痛痛則不通,建議及早采用針灸活血止痛的方法治療,通經活絡、活血化瘀,配合灸療效...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