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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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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澤群 主治醫師
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
三級甲等
婦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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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出于對孕婦和胎兒的健康考慮,在孕早期、孕晚期、孕婦身體不適、存在高危因素、有過不良孕產史等情況下不宜同房。當身體感到不適時,務必及時就醫,聽從醫生的指示進行診治,不宜自己隨意用藥。
2019-12-01 11:31
1.孕早期(懷孕前 12 周):胚胎著床尚不穩定,同房可能引起子宮收縮,增加流產風險。
2.孕晚期(懷孕 28 周以后):此時孕婦腹部較大,行動不便,且子宮較為敏感,同房容易誘發早產、胎膜早破等問題。
3.孕婦身體不適:如出現陰道流血、腹痛、陰道分泌物異常等,應避免同房,以免加重病情。
4.存在高危因素:如前置胎盤、胎盤早剝、宮頸機能不全等,同房可能導致嚴重并發癥。
5.有過不良孕產史:如既往有流產、早產史,再次懷孕時應格外謹慎,盡量不同房。
總之,孕期是否能同房及何時能同房,應根據孕婦的具體情況而定。建議孕婦定期產檢,與醫生充分溝通,以確保孕期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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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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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云 主治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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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懷孕的期間有胸部的腫痛,可以考慮是畸形的乳腺炎引起的癥狀,嚴重時還可以引起發熱,口苦,局部的紅腫灼熱等癥狀,建議必要時應該到醫院檢查確診為宜。
2014-05-17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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