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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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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波 醫師
棗莊市立醫院
三級甲等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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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的藥還有十幾天過期,一般來說在保存得當的情況下可以服用,但需綜合考慮藥物性質、劑型、儲存條件、包裝完整性以及寶寶的身體狀況等。 1.藥物性質:化學性質穩定的藥物,如阿莫西林膠囊、布洛芬混懸液、蒙脫石散等,臨近過期通常影響不大。但一些生物制劑或對保存條件要求高的藥物,臨近過期可能藥效會降低。 2.劑型:固體劑型如片劑、膠囊相對穩定,而液體劑型如口服液、混懸劑更容易變質。 3.儲存條件:如果藥物一直按照說明書要求的溫度、濕度等條件儲存,過期前服用較安全;若儲存不當,即使未過期也可能失效。 4.包裝完整性:包裝完好無損,能較好地保護藥物;若有破損、受潮等情況,不宜服用。 5.寶寶身體狀況:若寶寶病情緊急,沒有其他替代藥物,且藥物保存良好,可酌情服用;若病情不嚴重,建議選擇更新日期的藥物。 總之,對于臨近過期的寶寶藥物是否能服用要謹慎判斷。為了寶寶的健康,用藥前最好咨詢醫生或藥師。
2024-09-27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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