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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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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維 主治醫師
廣東藥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三級甲等
心血管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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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對孕婦和胎兒危害是很嚴重的。一般發生在懷孕24周之后,出現以高血壓、浮腫、蛋白尿等癥狀的疾病,嚴重時可發生抽搐、昏迷,心、腎功能衰竭,甚至母嬰死亡。輕度高血壓可在門診治療,中、重度妊高征應住院治療。治療原則:鎮靜、解痙、降壓、擴容或利尿,必要時抗凝,適時終止妊娠,防治子癇及嚴重并發癥。
2013-12-31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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