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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又平 主治醫師
張家口市宣化區婦幼衛生保健站
其他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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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具疾病證明書通常需要經過一系列步驟,包括準備相關材料、找主治醫生診斷、填寫證明內容、醫院審核蓋章等。 1.準備材料: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病歷本、檢查報告等。 2.找主治醫生:向負責治療的主治醫生說明開具疾病證明書的需求。 3.填寫內容:醫生會根據病情如實填寫疾病名稱、癥狀、診斷依據、治療建議、休息時間等。 4.醫院審核:填寫完成后,交由醫院相關部門審核。 5.蓋章生效:審核通過后,加蓋醫院公章,疾病證明書方具有法律效力。 總之,開具疾病證明書要遵循醫院的規定和流程,確保真實、準確、合法,以便為患者提供有效的證明。
2024-12-0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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