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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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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海峰 主治醫師
江蘇靖江市太和醫院
一級甲等
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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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兩個月時,一般不建議單純通過吃藥來打掉胎兒。藥物流產有其適用的孕周范圍、風險及注意事項等。藥物流產并非適用于所有孕婦,需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如孕周、孕婦身體狀況、孕囊大小、是否存在禁忌證等。 1. 孕周限制:藥物流產通常適用于懷孕 49 天內的孕婦。懷孕兩個月時,孕囊較大,藥流可能導致流產不全,增加清宮的風險。 2. 孕婦身體狀況:孕婦若有嚴重的心血管疾病、肝腎功能異常、血液系統疾病等,不適合進行藥物流產。 3. 孕囊大小:孕囊過大,藥流效果不佳,易殘留。 4. 禁忌證:對藥流所用藥物過敏者禁用。存在帶器妊娠、異位妊娠等情況也不能藥流。 5. 風險:藥流可能引起大出血、感染、月經失調等并發癥。 總之,懷孕兩個月時,不建議自行選擇藥流。應及時前往正規醫院,經醫生評估后,選擇合適的終止妊娠方式,以確保孕婦的安全。
2024-11-29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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