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頸癌放療后出現多種癥狀,穿刺活檢是否必要?
宮頸癌放療7年,每年復查狀況良好,只是從去年復查宮腔內有大量積液。 半年前,雙下肢水腫,確診為宮腔積液壓迫血管回流不好造成。一月前,腫的較嚴重的右腿,出現過一次胯骨以下疼痛,于是,通過腹部B超,把宮腔內積液抽出,但腿腫未見消退。抽積液后,復查B超發現宮頸、宮內有腫瘤;左卵巢發現一4.7CM大的囊實性包塊;腹腔左右肋下出現大的多房囊實性包塊。 檢測腫瘤標志物,基本都嚴重高,只有SCC不高。 現在只作檢查,除了把宮腔積液抽出,病人貧血,補了血,沒有做其它治療。補血已經一個月,至今未再發現貧血,但血色素、紅細泡、血小板仍然偏低。 想得到怎樣的幫助: 有的醫生要求做腹腔超聲引導下活檢穿刺,確診腹腔囊實性包塊,,有的醫生不同意做穿刺。 請問:1、做穿刺是否有意義? 2、穿刺后,如果是癌,因病人年紀大,又做過放療,醫生考慮如果手術刀口不愈合。因病人體質關系,考慮放、化療副作用,也承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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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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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繼躍 主任醫師
南方醫科大學中西醫結合醫院
三級甲等
呼吸科/胸部腫瘤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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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宮頸癌放療后出現宮腔積液、下肢水腫、腫瘤及包塊等情況,是否進行腹腔超聲引導下活檢穿刺存在爭議。需要綜合考慮患者的整體狀況、病情特點、治療風險及預后等。 1. 患者狀況:患者年齡大,曾接受放療,身體耐受能力差,這增加了穿刺及后續治療的風險。 2. 病情評估:穿刺有助于明確腹腔囊實性包塊的性質,為治療方案提供依據。但如果是癌,手術、放化療可能效果不佳且患者難以承受。 3. 診斷意義:穿刺活檢能準確判斷腫瘤的類型、分化程度和惡性程度,有助于制定更精準的治療策略。 4. 風險因素:穿刺可能引起出血、感染、腫瘤擴散等并發癥。 5. 替代方法:若不穿刺,可通過其他無創檢查如增強 CT、MRI 等輔助診斷,但準確性可能不如穿刺。 綜合考慮,穿刺活檢有其診斷價值,但需權衡利弊。醫生應與患者及家屬充分溝通,根據患者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進行穿刺。
2024-12-05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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