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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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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藝 主治醫師
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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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胎藥服用時長需綜合孕婦身體狀況、孕周、激素水平、癥狀改善情況、胚胎發育狀況等確定。 1. 孕婦身體狀況:若孕婦本身有慢性疾病,如甲狀腺功能減退、糖尿病等,需病情穩定且醫生評估后再考慮停藥。 2. 孕周:孕早期是胎兒不穩定期,保胎藥使用普遍。到孕12周左右,胎盤功能逐漸完善,可根據情況調整。 3. 激素水平:監測孕酮、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等,達標且穩定一段時間,可在醫生指導下減藥或停藥。 4. 癥狀改善情況:陰道出血、腹痛等癥狀消失一段時間,且復查無異常,可考慮停藥。 5. 胚胎發育狀況:超聲檢查顯示胚胎發育正常,有正常胎心胎芽,生長速度符合孕周,是停藥的重要參考。 保胎藥早停或晚停都可能有不良影響,服用時長需多方面綜合判斷。常見保胎藥有黃體酮膠囊、地屈孕酮片、固腎安胎丸等。孕婦應定期產檢,遵醫囑調整用藥。若有異常,及時到正規醫院婦產科就診。
2025-03-12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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