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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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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蓓 主任醫師
陽江市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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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孕期用藥,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謹慎安全用藥不同時間用藥產生的后果不同:在卵子受精后1周內用藥,受精卵尚未種植在子宮內膜,一般不受藥物影響;如受精1-2周內用藥,受精卵已種植于子宮膜,但組織尚未分化,藥物產生的影響除流產外,并不引起致畸,屬安全期。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藥物對胎兒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不必過分擔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產。受精后3-8周(停經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時期,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屬“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時期不必用藥時堅決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補藥。可用可不用的,或暫時可停藥的,就不用。如必須用藥,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謹慎安全用藥。如繼續妊娠,可在懷孕16-20周進行產前診斷(包括B超),進一步了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及排除胎兒畸形。
2012-12-15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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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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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勇義 主任醫師
海南省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內分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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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上述情況影響不大的,,建議做好孕期保健檢查,定期到醫院復查。
2012-12-15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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