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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海峰 主治醫師
江蘇靖江市太和醫院
一級甲等
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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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四個月后走路膝蓋痛,可能是骨折未完全愈合、肌肉力量不足、關節粘連、創傷性關節炎、膝關節原有疾病加重等原因造成的。 1. 骨折未完全愈合:骨折愈合需要一定時間,如果四個月時還未完全長好,走路時會刺激受損部位引起疼痛。需要復查 X 光等檢查,評估骨折愈合情況。 2. 肌肉力量不足:長時間制動會導致腿部肌肉萎縮、力量下降,走路時無法有效支撐和穩定關節,引發疼痛。應進行針對性的肌肉鍛煉,如直腿抬高練習。 3. 關節粘連:骨折后長期固定可能導致關節活動受限、粘連,走路時關節活動不順暢而疼痛。可通過康復訓練、熱敷等改善。 4. 創傷性關節炎:骨折損傷關節面,引發創傷性關節炎,導致疼痛。治療包括藥物治療,如口服布洛芬、雙氯芬酸鈉、塞來昔布等,也可進行物理治療。 5. 膝關節原有疾病加重:若本身存在膝關節疾病,如半月板損傷、滑膜炎等,骨折可能使其加重。需進一步檢查明確,采取相應治療。 總之,骨折四個月后走路膝蓋痛的原因較多,應及時就醫,明確原因后采取針對性治療,同時注意休息和康復鍛煉。
2024-12-09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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