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
田彥素 醫師
江蘇靖江市太和醫院
一級甲等
婦科
-
骨折術后三個月走路痛可能是正常的,也可能提示存在問題。常見原因包括骨折未完全愈合、肌肉力量不足、關節僵硬、創傷性關節炎、內固定物刺激等。 1. 骨折未完全愈合:骨折愈合需要一定時間,如果三個月時骨折斷端尚未牢固愈合,行走時會產生疼痛。此時應繼續限制活動,定期復查 X 線等檢查。 2. 肌肉力量不足:術后長時間休息會導致肌肉萎縮、力量下降,走路時肌肉無法有效支撐身體,引起疼痛。需要進行康復訓練,如肌肉收縮練習。 3. 關節僵硬:骨折累及關節時,容易出現關節活動受限、僵硬,行走時關節摩擦增加,導致疼痛。可通過關節屈伸活動、熱敷等改善。 4. 創傷性關節炎:骨折損傷關節面,術后可能引發創傷性關節炎,表現為走路疼痛、腫脹。治療包括休息、理療、口服非甾體抗炎藥如布洛芬、雙氯芬酸鈉等。 5. 內固定物刺激:內固定物如鋼板、螺釘等可能刺激周圍組織,引起疼痛。若癥狀嚴重,可能需要手術取出內固定物。 總之,骨折術后三個月走路痛需要綜合評估,明確原因。如果疼痛持續不緩解或加重,應及時就醫,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治療和康復。
2024-12-08 1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