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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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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娜 醫師
山東省中醫院
三級甲等
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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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30周,不想要只能考慮做引產手術,藥流只適合妊娠四十九天以內的,超過三個月的就要做引產手術,此類手術風險性較大,一般的醫院不會輕易做。如果是胎兒發育不良,也可以考慮引產,但需要有引產證明,家屬簽字等。不要忽視流產引產,對身體損傷是很大的,更不可以考慮用藥物停育,一旦造成大出血,不能及時救治是會危及生命的。
2024-11-14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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