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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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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 主任醫師
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三級甲等
脊柱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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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種心理現象曾被視為疾病,現觀點改變。不存在程度劃分,原因有:觀念轉變、無精神機制變化、無認知情感行為不當等。 1.觀念轉變:精神衛生分類手冊和我國 CCMD 不再將其列為心理問題。 2.精神機制:不存在異常的精神機制變化。 3.認知方面:沒有認知的不恰當表現。 4.情感方面:沒有情感的不恰當表現。 5.行為方面:沒有行為的不恰當表現。 總之,基于科學的判斷,這種心理現象不能被視為疾病,不存在程度區分。
2024-09-27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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