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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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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歡樂 主任醫師
陽江市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關節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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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脫性骨折一周后通常不建議走路,原因包括骨折未愈合、易移位、影響恢復、治療方式不同等。如果身體不適,請盡快尋求醫療幫助,按照醫生的囑咐進行治療,切莫自行用藥。
2017-09-24 09:06
1.骨折愈合:一周時間骨折斷端尚未基本愈合,走路可能導致骨折處再次受傷。
2.移位風險:外力作用下易發生移位,影響后續恢復和功能。
3.疼痛出血:走路可能引起疼痛、出血,加重病情。
4.治療方式:輕度撕脫性骨折多保守治療,需休息和固定;嚴重的需手術。
5.恢復效果:過早走路不利于骨折恢復,可能導致畸形愈合。
總之,撕脫性骨折一周后應遵循醫生建議,避免走路,以促進良好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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