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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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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永良 副主任醫師
廣東省中醫院
三級甲等
風濕血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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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系統性紅斑狼瘡對孕婦、胎兒及新生兒均有一定影響,治療的藥物對胚胎及胎兒亦有不良作用。因此,一般認為不論病情是否已經控制或緩解,都不宜妊娠。因為,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懷孕可使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發生率增高約25%,易引起孕產婦死亡,自然流產率可達10%,胎兒死亡率約12%,早產率約22%,新生兒死亡率也極高。妊娠還可使1/3患者的病情惡化,如果是在系統性紅斑狼瘡活動期懷孕或患者已有腎臟病變則有50%以上患者病情惡化。
2017-08-0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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