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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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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紹曦 主任醫師
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
三級甲等
呼吸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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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發燒時,使用退燒藥需綜合判斷,包括體溫、癥狀、個人體質等。一般體溫≥38.5℃可考慮用藥,還需考慮身體不適程度、基礎疾病等。一旦身體出現不適,應立刻就醫,遵從醫生的指示進行治療,不宜自行開藥。
2017-01-15 21:52
1.體溫因素:體溫≥38.5℃時,通常建議使用退燒藥,如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尼美舒利等。
2.癥狀表現:即便體溫未達38.5℃,但身體明顯不適,如頭痛、肌肉酸痛嚴重,也可用藥。
3.個人體質:兒童、老人或有基礎疾病者,對發熱耐受差,可適當提前用藥。
4.病情進展:若感冒癥狀持續加重,即便體溫稍低,也應警惕,必要時用藥。
5.既往病史:如有熱性驚厥病史,發熱時應更積極用藥。
總之,感冒發燒用藥需綜合考量,必要時及時就醫,遵循醫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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