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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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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小剛 主任醫師
廣東省中醫院
三級甲等
心血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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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功能不全的分級標準主要依據癥狀和活動能力,包括Ⅰ級、Ⅱ級、Ⅲ級、Ⅳ級。一旦身體出現不適,應立刻就醫,遵從醫生的指示進行治療,不宜自行開藥。
2016-11-12 22:50
1.Ⅰ級:患者日常活動不受限制,一般體力活動不引起過度疲勞、心悸、呼吸困難或心絞痛。
2.Ⅱ級:患者體力活動輕度受限,休息時無自覺癥狀,一般體力活動可引起上述癥狀。
3.Ⅲ級:患者體力活動明顯受限,小于平時一般活動即引起上述癥狀。
4.Ⅳ級:患者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休息狀態下也出現心衰癥狀。
了解心功能不全的分級標準有助于制定合理的治療方案和評估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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