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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國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中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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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月以上的時候就可以開始做的呀,不管是早上下午都可以的呀,一般來說只要感覺到孩子胎動不是很好的呢,可以聽一下,一般這個還是到孕婦晚期的時候聽一下更加好
2024-10-21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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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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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立靜 醫師
中原油田醫療衛生服務中心光明醫院
一級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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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后孕婦當然應該定期的體檢,第一次需要去醫院做全面檢查的時間是懷孕14周的時候,大夫會在這一次的產檢中,確定有胎心后,要求孕婦做抽血化驗檢查。而真正的胎心監護,孕婦應該從懷孕34周后開始檢查,頻率因胎兒檢查狀況而定,一般建議是1周一次。
2024-10-21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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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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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弘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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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進行胎心監護的時間通常受到孕周、孕婦自身狀況、胎兒情況、產檢安排以及醫療機構建議等多種因素的影響。 1. 孕周:一般從孕 32 周開始常規進行胎心監護,但如果孕婦存在高危因素,如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壓等,可能會提前至孕 28 周。 2. 孕婦自身狀況:若孕婦感覺胎動異常、腹部不適或有其他異常癥狀,醫生可能會隨時安排胎心監護。 3. 胎兒情況:胎兒發育遲緩、羊水異常等情況時,也會增加胎心監護的頻率。 4. 產檢安排:按照正常的產檢流程,每次產檢時醫生會根據孕婦和胎兒的綜合情況決定是否進行以及間隔多久進行胎心監護。 5. 醫療機構建議:不同的醫療機構可能會根據自身的經驗和標準,對胎心監護的時間有細微的差別。 總之,孕婦應按照醫生的建議按時進行產檢和胎心監護,以便及時了解胎兒的健康狀況。若對胎心監護時間有疑問,應及時與醫生溝通。
2024-10-22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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