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4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
賀常見 主治醫師
中原油田婦幼保健院
一級
內科
-
孕婦進行胎心監護的時間通常取決于孕周、孕婦的健康狀況、胎兒的發育情況、是否存在高危因素以及醫生的建議等。 1. 孕周:一般從孕 32 周開始,每周進行一次胎心監護。但如果孕婦有糖尿病、高血壓等合并癥,或者胎兒發育偏小等情況,可能會提前至孕 28 周左右開始。 2. 孕婦健康狀況:若孕婦自身存在某些疾病,如心臟病、免疫系統疾病等,可能需要更早、更頻繁地進行胎心監護。 3. 胎兒發育情況:如果超聲檢查提示胎兒生長受限、羊水異常等,也會相應增加胎心監護的次數。 4. 高危因素:如有過不良孕產史、多胎妊娠、胎兒臍帶繞頸等,醫生會根據具體情況安排胎心監護的時間和頻率。 5. 醫生建議:醫生會綜合評估孕婦和胎兒的整體狀況,給出個性化的胎心監護時間安排。 總之,胎心監護對于保障胎兒的健康非常重要,孕婦應按照醫生的建議按時進行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2024-12-18 19:07
-
-
回答3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
張俊相 住院醫師
威縣婦女兒童醫院
二級甲等
外科
-
問題分析: 你好,一般情況沒什么異常的話,胎心監護,孕婦應該從36周后開始檢查,頻率因胎兒檢查狀況而定,一般建議是1周一次。意見建議:但如果你有妊娠并發癥,可能根據情況從懷孕第28~30周就要開始做胎心監護了。具體需要到醫院咨詢。
2014-03-11 20:36
-
-
回答2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
軒存旺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全科
-
病情分析:您好您說的這個檢查一般是在孕二十八周以上可以做,如果彩超檢查一切正常,到是不用做都可以的指導意見:如果有胎兒繞頸或者胎動不好的情況,那么做這個對于胎兒的監護是很好的,那么如果您想做的話,一般沒有特殊的情況您一個月做一次就可以了
2014-03-10 20:36
-
-
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
李京保 主治醫師
河北省邢臺市威縣人民醫院
二級甲等
內科
-
胎心監護是判斷胎兒在宮內是否缺氧的重要檢查手段,一般來說,在孕晚期的時候至少一周要做一次的 ,孕晚期胎兒在宮內的情況變化是很大的,胎盤羊水的異常都是可能導致胎兒的宮內缺氧的,如果出現了宮內缺氧的情況,首先是需要吸氧來糾正的,如果可以糾正的話,繼續觀察,如果不能糾正的話,足月的話,就要盡早的終止妊娠了。
2014-02-28 20:51
-
其他網友提過類似問題,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