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是在醫院先是自然分娩,等第二產程
我家孩子是在醫院先是自然分娩,等第二產程延長十五分鐘后醫生才采取側切將孩子取出,最后是新生兒重度窒息死亡,醫院是否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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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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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相 住院醫師
威縣婦女兒童醫院
二級甲等
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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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屬于,嚴重的婦女軟產道收縮無力,引起的,理論上是不可避免的。醫生在第二產程中,只要沒有超過2個小時,孩子正常娩出,就沒有責任了,這期間可能是因為產婦不能配合醫生完成娩出胎兒的過程,您可以要求醫生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看看孩子的第二產程有沒有引起窒息的其它原因。
2016-01-13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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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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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祖洋 醫師
冠縣人民醫院
二級甲等
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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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里是沒有醫療事故責任的,但是可以追究下過失責任。這里要根據手術計入單。病例等到所在地的醫學會去詢問。
2016-01-13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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