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5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
李強 醫師
濰坊市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普內科
-
您好,癌癥晚期中醫效果較好,因為晚期癌癥患者因為癌細胞消耗性大體質虛弱,癌細胞大多已經多處轉移,西醫局部治療效果不佳,而且患者也不能耐受手術與放化療,服用中藥可以全面調理機體內環境,補氣養血,扶正祛邪,有效控制病情,緩解痛苦,延長生命..建議采用中醫動態的療法治療。
2016-01-01 03:39
-
-
回答4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
孟慶福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全科
-
胃癌晚期很多已經不能手術的治療,化療是主要的治療方式,但是化療是產生一些副作用也是很多患者不愿進行化療的原因,在化療期間可以配合中藥的治療,可以減少化療的副作用,提高化療的效果,身體不能耐受化療的,可以先進行中藥的治療,現代中藥研究發現人參皂苷Rh2有抑制胃癌細胞凋亡,誘導凋亡與分化的效果,可以控制病情的惡化,減輕癥狀,提高生活質量。現在所謂的治療胃癌的偏方,其實都是一些中藥偏方,在使用它們的時候需要根據不同人的不同體質,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比較好,下面就介紹一些常見的配方方法一:黨參17克,茯苓15克,生黃芪20克,炒白術15克,生白芍10克,炒當歸、廣郁金各10克,醋青皮(Vinegargreenhusk)19克,炒莪術、京三棱各10克,綠萼梅6克,香谷芽10克。水煎服,每日1劑。方法二羚羊骨100克、半枝蓮70克、白花蛇舌草80克、威靈仙100克、黃芪100克,大黃、木香各60克,炮山甲(Gunmountaina)、砂仁、山豆根、蜂房、馬鞭草、地骨皮各50克。共研細末,煉蜜為丸,每丸9克,每服1丸,日3次。本方治療胃癌中晚期方,功能解毒散結,益氣養陰。方法三蚤休、黃藥子(黃藥子)、三七、冰片、元胡、蘆根各80克,麝香(musk)34克,大蒜汁適量。共研細末,煉蜜為丸,每丸6克,每服1丸,日2次。
2015-12-31 23:06
-
-
回答3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
劉浩慶 醫師
肇慶市大旺開發區醫院
一級
全科
-
胃癌晚期患者一般采取保守治療,以減輕患者疼痛,延長生命,提高生命質量為目的的中醫中藥治療方法。人參皂苷Rh2(護命素)具有提高患者免疫力,抑制癌細胞生長,擴散,促進癌細胞凋亡,誘導癌細胞分化的功效,堅持按計量服用,能夠實現帶癌生存,且痛苦感減輕,提高晚期癌癥患者的生命質量。在改善病人食欲、睡眠、氣色、疼痛等方面效果顯著.
2015-12-31 22:26
-
-
回答2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
劉保福 主治醫師
威縣常屯衛生院
一級甲等
婦產科
-
這種情況建議最好采用中醫治療,西醫雖然可以短期緩解癥狀,但無法除根,而通過中醫的四診合參、辨證論治,可以達到非常好的治療效果。
2015-12-31 17:35
-
-
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
楊建東 主治醫師
天津市津南區婦女兒童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二級
腫瘤科
-
這種情況可以服用奧美拉唑、嗎丁啉治療。
2015-12-31 12:22
-
其他網友提過類似問題,你可能感興趣
-
Q: 胃癌是什么引起的? -
Q: 胃癌早或中期僅吃中藥能治好嗎? -
Q: 胃癌進展期能否選擇保守治療? -
Q: 胃炎如何逐步發展為胃癌? -
Q: 晚期胃癌是否還有康復的可能? -
Q: 晚期胃癌還有康復的可能嗎? -
Q: 胃癌術后喝湯惡心嘔吐應如何處理? -
Q: 患上胃癌應如何應對? -
Q: 胃癌擴散患者能否服用胃復春 -
Q: 胃癌術后喝湯惡心嘔吐如何治療
針對上述提問,推薦就醫問藥相關內容,希望幫助您更好解決問題
什么是胃癌? 胃癌(gastric cancer)是胃上皮來源的惡性腫瘤,世界上胃癌發病率約17. 6/10萬,據統計占我國消化道惡性腫瘤的首位,在全身癌腫中占第三位。男性居多,男女患者比例為2~3:1。發病年齡多在40歲以上。據世界衛生組織2000年的統計,42%的胃癌患者在我國,其原因可能與飲食習慣、生活環境、幽門螺旋桿菌(HP)感染等因素有關。胃癌發病有明顯的地域性差別,在我國的西北與東部沿海地區胃癌發病率比南方地區明顯為高。好發年齡在50歲以上,男女發病率之比為2:1。由于飲食結構的改變、工作壓力增大以及幽門螺桿菌的感染等原因,使得胃癌呈現年輕化傾向。胃癌可發生于胃的任何部位,其中半數以上發生于胃竇部,胃大彎、胃小彎及前后壁均可受累。絕大多數胃癌屬于腺癌,早期無明顯癥狀,或出現上腹不適、噯氣等非特異性癥狀,常與胃炎、胃潰瘍等胃慢性疾病癥狀相似,易被忽略,因此,目前我國胃癌的早期診斷率仍較低。胃癌的預后與胃癌的病理分期、部位、組織類型、生物學行為以及治療措施有關。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