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歲呼吸困難患者急救未成功,措施是否得當?
呼吸困難病人年齡63歲請問其中有10分鐘是走路時間,后面時間是在醫院搶救請問這是致死的主要原因嗎晚0時呼吸困難,凌晨1時20分步行去醫院,1時40分坐急救車到達醫院并進行急救,2時20左右去世。其中,包括醫院吸氧,抽血,注藥等時間。但沒有急救過來,這種急救措施得當嗎,怎么不給病人吃硝酸甘油呢?對醫院的急救措施有一定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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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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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立靜 醫師
中原油田醫療衛生服務中心光明醫院
一級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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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困難患者急救未成功可能涉及多種因素,如患者基礎疾病的嚴重程度、病情發展速度、醫院的醫療條件、急救措施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個體對治療的反應等。 1. 患者基礎疾病:患者可能本身存在嚴重的心肺疾病,如嚴重的心力衰竭、大面積心肌梗死、重癥肺炎等,這些疾病本身就極其兇險,救治難度大。 2. 病情發展速度:呼吸困難癥狀可能在短時間內急劇惡化,導致重要臟器功能衰竭,即使采取了急救措施,也可能無法逆轉。 3. 醫療條件:醫院的設備、人員配備等可能影響救治效果。如果醫院缺乏某些關鍵的急救設備或經驗豐富的醫護人員,可能會對救治產生不利影響。 4. 急救措施及時性:從發病到開始急救的時間間隔很關鍵。如果在發病初期未能及時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可能會延誤最佳救治時機。 5. 個體對治療的反應:不同個體對相同的治療方法和藥物可能有不同的反應。有些患者可能對某些急救藥物不敏感,影響治療效果。 6. 急救措施有效性:包括吸氧、抽血、注藥等操作是否規范、準確,藥物的選擇和使用是否合理等。 對于這樣的情況,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進行分析,不能簡單地認為急救措施不當。醫療過程是復雜的,受到多種因素的共同影響。
2025-01-10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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