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神經官能癥多年,一直服奮乃靜,怎樣判斷病好?
問題描述:我十來年前得過神經官能癥后來一直吃奮乃靜到現在吃的藥量很小我怎樣判定我已經痊愈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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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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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相 住院醫師
威縣婦女兒童醫院
二級甲等
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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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斷神經官能癥是否痊愈,需綜合考慮癥狀表現、情緒狀態、生活影響、復查結果以及服藥情況等。 1. 癥狀表現:如心慌、氣短、焦慮、恐懼、失眠等癥狀是否完全消失,且長時間未再出現。 2. 情緒狀態:是否能保持穩定、積極的情緒,不再容易出現過度緊張、煩躁、抑郁等不良情緒。 3. 生活影響:日常工作、學習、社交等活動是否能正常進行,不再因疾病受到明顯干擾。 4. 復查結果:通過相關檢查,如腦電圖、心理測評等,各項指標是否恢復正常。 5. 服藥情況:在藥量逐漸減少甚至停藥后,病情是否依然穩定,沒有復發跡象。 總之,判斷神經官能癥是否痊愈不能僅依靠某一方面,而要綜合多方面的因素。建議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評估,切勿自行判斷和停藥。
2024-12-2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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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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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蕾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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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官能癥是一組心理疾病,最好的治療方式是心理治療,藥物沒有什么效果,如有需要,可以聯系我們 神經官能癥又名神經癥,又稱神經官能癥或精神神經癥.是一組精神障礙的總稱,包括神經衰弱,強迫癥,焦虛癥,恐怖癥,軀體形式障礙等等,患者深感痛苦且妨礙心理功能或社會功能,但沒有任何可證實的器質性病理基礎.病程大多持續遷延或呈發作性.病程不足3個月或僅有一次短暫發作者稱為(neuroticreaction).神經癥具有以下幾個特征神經癥的發病通常與不良的社會心理因素有關,不健康的素質和人格特性常構成發病的基礎.癥狀復雜多樣,其典型體驗是患者感到不能控制的自認為應該加以控制的心理活動,如焦慮,持續的緊張心情,恐懼,纏人的煩惱,自認毫無意義的胡思亂想,強迫觀念等.患者雖有多種軀體的自覺不適感,但臨床檢查未能發現器質性病變.患者一般能適應社會,其行為一般保持在社會規范容許的范圍內,可以為他人理解和接受,但其癥狀妨礙了患者的心理功能或社會功能.患者對存在的癥狀感到痛苦和無能為力,常迫切要求治療,自知力完整或完全完整.神經癥的概念經歷了一個較長的演變過程.1769年蘇格蘭醫生庫爾蘭(cullen)在其出版的《疾病分類系統》一書首次提出了這一術語,泛指神經系統病變,包括各種器質性疾病和精神障礙.隨后,法國精神病醫生比奈爾(pinel)把神經癥分為功能性和軀體性兩類,或兩者兼而有之.在19世紀,隨著顯微鏡,切片和染色體等技術的發展以及臨床神經病學的進步,凡是凡是發現有神經病理形態學改變的疾病都陸續從神經癥中分離了出去.到19世紀后期,弗洛伊德提出了神經癥源于內部心理沖突的觀點.神經癥被公認為沒有神經病理形態學改變的一類神經功能性疾病.《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CCMD-III)中神經癥的描述性定義:“神經癥是一組主要表現為焦慮,抑郁,恐懼,強迫,疑病癥狀,或神經衰弱癥狀的精神障礙.本障礙有一定人格基礎,起病常受心理社會(環境)因素影響.癥狀沒有可證實的器質性病變作基礎,與病人的現實處境不相稱,但病人對存在的癥狀感到痛苦和無能為力,自知力完整或基本完整,病程多遷延.各種神經癥性癥狀或其組合可見于感染,中毒,內臟,內分泌或代謝和腦器質性疾病,稱神經癥樣綜合征.”由于各國學者理解神經癥病因學觀點不一致,多年來對本癥的命名,概念,分類等爭議較多.1980年美國精神病學會在精神病分類中刪除了神經癥.我國學者仍認為神經癥是一客觀存在的臨床實體,在CCMD-III中將神經癥分為六個亞型:焦慮癥,恐怖癥,神經衰弱,軀體形式障礙,強迫癥,其他或待分類的神經癥.其共同點是①起病常與素質和心理社會因素有關;②存在一定的人格基礎,常常自感難以控制本應可以控制的意識或行為;③癥狀沒有無相應的器質性基礎;④社會功能相對完好,一般意識清楚,與現實接觸良好,人格完整,無嚴重的行為紊亂;⑤一般沒有明顯或較長的精神癥狀.病程較長,自知力完整,要求治療. 神經癥是常見病,患病率相當高.WHO根據各國和調查資料推算:人口中的5%~8%有神經癥或人格障礙,是重性精神病的5倍.西方國家的患病率10‰~20‰,我國為13‰~22‰.神經癥也是門診中最常見疾病之一.
2015-11-18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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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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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立靜 醫師
中原油田醫療衛生服務中心光明醫院
一級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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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由醫生通過檢查排除其他器質性病變后才能考慮是不是神經官能癥的.
2015-11-18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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