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您好!肝活檢做過嗎?目前肝功能的具體情況?詳細»
- Q:
- A:
您好,雖然肝硬化患者確實會出現脾臟隱痛的癥狀,但是我還是建議您去做一下b超檢查,看看您是否是肝硬化,只有在科學的檢查之后才能確定您的具體病情。患者需要注意,...詳細»
- Q:
- A:
根據您的描述,肝硬化吃藥和胃病吃藥后檢查轉氨酶升高,不一定是肝癌,轉氨酶升高的原因很多,也可能是吃藥引起的。建議您帶病人去醫院再做下詳細的檢查,如甲胎蛋白,...詳細»
- Q:
- A:
你好,這個情況比較嚴重,需要積極止血,補充血漿及白蛋白,明確診斷。應該使用靜脈套扎進行治療,可能有一定療效,可以結合中醫治療。詳細»
- Q:
- A:
單純表面抗原陽性不能確定是否有傳染性。建議行肝功能,乙肝三系,乙肝DNA檢查,需要各個檢查結合才能判斷是否有傳染性。詳細»
- Q:
- A:
你好,中醫中藥長期臨床實踐積累了很多獨特的奇方秘方,建議你用傳統中藥川楝子,佛手柑,白術,八月柞,木蝴蝶,龜板,白芍,柴胡,金精粉,白砂糖,蜂蜜,豬苦膽汁等...詳細»
- Q:
- A:
你好,一旦確診為肝硬化,建議患者及早去醫院接受治療,以免耽誤最佳治療時間。目前臨床上多采用細胞靶向修復療法在肝硬化,細胞靶向修復療法治療肝硬化療效確切,...詳細»
- Q:
- A:
你好!你的情況考慮是體虛出汗!建議你找中醫辯證調理治療!詳細»
- Q:
- A:
你好,中醫中藥長期臨床實踐積累了很多獨特的奇方秘方,建議你用傳統中藥川楝子,佛手柑,白術,八月柞,木蝴蝶,龜板,白芍,柴胡,金精粉,白砂糖,蜂蜜,豬苦膽汁等...詳細»
- Q:
- A:
你好,病人有患了乙肝肝硬化的病情,那看現在到了失代償期了,這時病情方面也是有些嚴重的,但如果說能積極的進行對癥治療,這樣也能會有不錯的效果的這時建議可以先進...詳細»
- Q:
- A:
肝硬化患者在治療時,應該依據疾病誘發的原因來采取針對性的治療。病毒性肝炎所致的肝硬化患者應該積極采取抗病毒治療,可有效的改善肝功能,有利于病情好轉。酒精性肝...詳細»
- Q:
- A:
您好,引起肝硬化的病因很多,其中主要是病毒性肝炎所致,如乙肝、丙肝等。同時還有酒精肝、脂肪肝、膽汁淤積、藥物、營養等方面的因素長期損害所致。詳細»
- Q:
- A:
肝硬化是因組織結構紊亂而致肝功能障礙。目前尚無根治辦法。主要在于早期發現和阻止病程進展,延長生命和保持勞動力。詳細»
- Q:
- A:
病情分析:肝硬化由于病毒、蟲積、酒食或藥物等不同病因長期損害肝臟,致肝細胞變性、壞死、再生,廣泛纖維組織增生,逐漸造成肝臟結構不可逆改變,以右脅脹痛堅硬,惡...詳細»
- Q:
- A:
您好,作為肝硬化的患者最好不要食用強烈調味品,大蒜、大蔥、姜、芥末以及辣油等。若患者是因為脂肪肝引起的肝硬化,必須要少吃甜食。豬肝、豬腎、菠菜、黃豆、豌豆、...詳細»
- Q:
- A:
肝硬化是一種嚴重的肝臟慢性疾病,如果不及時治療對患者的危害性很大,那么,肝硬化對他人的危害性大嗎,具有傳染性么?王主任接著介紹,引起肝硬化的病因有很多,如果...詳細»
- Q:
- A:
你好,肝硬化是各種原因所致的肝臟慢性,進行性的彌漫性改變.其特點是一種病因或數種病因反復,長期損傷肝細胞,,一定要養成定期追蹤肝功能指數及肝臟超音波檢查的習...詳細»
- Q:
- A:
病情分析:肝硬化是一種常見的慢性肝病,可由一種或多種原因引起肝臟損害,肝臟呈進行性、彌漫性、纖維性病變。具體表現為肝細胞彌漫性變性壞死,繼而出現纖維組織增生...詳細»
- Q:
- A:
也可以做部分脾栓塞治療,因為脾臟是一個免疫器官,盡可能保留其免疫功能。另外,還有經頸靜脈肝內門體靜脈分流術,也屬于保留脾臟、降門脈壓力的微創手術。如果有條件...詳細»
- Q:
- A:
你好,肝硬化的治療主要是阻止病情繼續發展.首先要根據肝硬化的類型,如果是乙肝病毒引起的要進行抗病毒治療.首先要控制肝功能在正常范圍內.;另外用一些抗纖維化的...詳細»
- Q:
- A:
你好,先不要太過悲觀,肝硬化晚期雖然是比較嚴重的病,但是經過積極的治療,成功生活了很久的例子也是大有人在的。對于肝硬化晚期的治療,憑借當前的醫療水平,可以做...詳細»
- Q:
- A:
您好,1)食譜應多樣化(2)要有足夠的熱量(3)要有全面而豐富的維生素(4)適量的蛋白質(5)攝入適量的礦物質(6)糖類供應要充足(7)脂肪不宜過多,禁用動...詳細»
- Q:
- A:
您好,引起肝硬化原因有:(1)肝炎后肝硬化;(2)血吸蟲病肝硬化;(3)酒精性肝硬化;(4)藥物性肝硬化;(5)瘀血性肝硬化;(6)膽汁性肝硬化;(7)代謝...詳細»
- Q:
- A:
治療一般常用的有活絡化纖丸、復方鱉甲軟肝片、珠子肝泰等,您還是可以試試的,祝您早日康復!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