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陽:《精神衛生法》尚處于磨合期
目前,我們國家精神衛生服務的發展水平跟歐美國家的差距仍然較大,但《精神衛生法》的出臺是一個非常大的進步。與其說是從法律的角度去維護精神疾病病人的利益,不如說是從國家層面去廣泛發展精神衛生事業,規范精神衛生服務。“《精神衛生法》出臺后,可以感覺到有明顯的變化,尤其是一些收治重型精神病人比較多的專科醫院,診斷和治療精神障礙患者都比以前更加謹慎了,每一個療法都要得到患者監護人的簽字確認。”
任何法律的出臺、實施都需要時間來慢慢磨合,不是光憑一紙法律就可以杜絕所有不良現象的發生。潘集陽教授表示,現在從事精神衛生事業的醫療人員,都在慢慢適應這個法律,而這個法律也需要跟國家的各方面措施去配備,進一步完善來保護精神病人的權益,這兩者都需要一定的過程。【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