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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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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映桃 主任醫師
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
三級甲等
產科(廣州重癥孕產婦救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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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三十八周做B超后,臨產前通常還需要再做,涉及胎兒情況、孕婦身體、分娩方式、突發狀況、醫療規范等。一旦身體出現不適,應立刻就醫,遵從醫生的指示進行治療,不宜自行開藥。
2014-04-10 09:56
1.胎兒情況:評估胎位、胎兒大小和羊水情況,以判斷能否順產。
2.孕婦身體:了解孕婦胎盤成熟度及有無并發癥,保障分娩安全。
3.分娩方式:為選擇合適的分娩方式,如順產或剖宮產,提供依據。
4.突發狀況:若孕婦出現異常癥狀,如腹痛、出血,需及時檢查。
5.醫療規范:遵循醫院的常規產檢流程,確保母嬰健康。
總之,臨產前的B超檢查對保障母嬰安全至關重要,孕婦應積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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