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跖骨骨折,可以鑒定為幾等傷殘?
本人于2014年1月9日過馬路被車撞了,致第2、3、4跖骨骨折,沒有手續,住院半個月,第一月復查骨頭沒有張完整,第二月復查骨頭長好了,但有骨質疏松,現在走路踝關節痛疼,走路有點一拐一拐,請問可以鑒定為幾等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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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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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毅榮 主治醫師
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
三級甲等
創傷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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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積極治療是關鍵,要按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檢查評定的。一般是傷殘鑒定的時效必須等到“醫療終結”方能進行,簡單估計應該在10級左右。
2014-04-0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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